竞争性谈判通知书
发布时间: 2020-11-20
我司拟对杭州运河祈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电视机”,实行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统一采购。欢迎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及经营,财务独立,运作合法,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相应资格,有能力并能提供及时完善的后期服务保障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 数量 | 参数 | 采购预算限额 |
电视机 | 90台 | 24.3 万元 |
二、 交货时间及地点:
交货时间为按订单交货,交货地点:杭州市拱墅区丽水路7号。
报价供应商要求:
1、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
2、报价方对报价清单完全理解,并自愿接受《物资采购合同》所列各项条款,此为报价基础。
3、所有产品的报价必须清楚注明单价、发票类型、税率、小计及合计,并在报价表上加盖有公章。
4、所有报价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的质量及安全标准。
5、所有报价的产品必须满足招标方的使用需要。
6、报价文件中须详列所有产品的图片、型号、规格、性能指标、制造材料及生产或装配地。
7、报价文件不得出现涂改等实质性的变动,否则视为作废。
8、参与报价单位应自行将报价文件密封好,在封口处加盖公章。
三、供应商需提供资料
(一)企业资格证明材料;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
(三) 递交项目报价文件、报价人基本情况表、类似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红章。
四.报价产品有关要求
1、所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且为一流工艺和最佳材料构成标准产品,完全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标准及本企业设计标准。否则报价将视为无效。
2、所投的各种产品须在报价文件中提供唯一的选型图片,如未提供唯一的选型图片或提供的选型图片的样式与询价文件描述的样式有严重偏差的,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
以上报价资料须加盖公章以信封密封递交,密封处须加盖公章。
五、报价人须知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24.3 万元(含运费、税费、安装、调试费等);
(2)在满足我方需求的前提下,选择最低标价供应商。
六、竞争性谈判时间和地点
(一) 时间: 2020 年 11 月27 日上午9:30 。 (请报价单位委托专人递交报价资料 ,报价资料须加盖公章以信封密封递交,密封处需加盖公章。委托人需提供公司委托文件。)
(二)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丽水路7号杭州运河祈利酒店 行政楼3楼会议室;
(三)联系人及电话:88090918-6098
七、合同主要条款约定
电视机供货合同
甲方:杭州祈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承担杭州祈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电视机的制作、运输、搬运、验收、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
乙方提供的货物名称、品牌、规格、产地、数量、单价等应按采购清单、技术要求标准及双方补充协定的相关要求、规定和乙方承诺严格执行(详见附件产品名称、技术规格、标准要求及数量等)
第二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乙方所供产品质量均应符合最新国家、部委、行业、环保等有关标准规范。
2.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且质量上乘、外表美观,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常使用和维护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应确保货物的正常使用。在货物最终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制造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后果负全责。乙方在供货时应提供产品质量保证及检验合格证等相关资料证明。
3. 根据有关部门检验结果或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乙方所承诺的要求不符(包括无产品检测合格证或使用不符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即刻整改,同时不予支付该部分设备或产品的款项。
4.到货后甲方将抽取部分货物委托第三方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乙方无条件退货,并按该批货物总价的10%予以罚款。
5. 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免费维护更换有缺陷的产品货物。
第三条 知识产权
凡因货物引起的知识产权争议,其法律责任和侵权赔偿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 货物的包装、运输和保险
1. 乙方提供的货物包装应适于长途运输,应保证货物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保证货物的包装均符合国家和专业(部)标准规定,并在包装箱上标注相应的标记,每一包装箱内应有装箱清单。
2. 乙方负责货物送达甲方安装现场或甲方指定仓库的一切运输(含装卸、搬运)费、保险费均含在合同价内。乙方保证在货物发运前两天将准备发运的货物清单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认为必要时可在货物装运出厂前查验。
3.由乙方负责货物装卸、搬运入库、配合验收完成。
第五条 完成工期
乙方按合同签订的规格、标准、数量自行组织材料备货、生产准备。合同完成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 日历天货交至项目现场,并进行安装及调试、至验收合格。送货过程的产品保管由乙方自行负责,物品堆放及停车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安排。
第六条 产品质量保证期
产品质量保证期为产品验收合格后 12 个月,在质保期内若因产品本身质量问题由乙方全部责任。如商品生产厂家提供质保超过 12 个月则按照厂家质保年限质保。
第七条 合同总价及付款方式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
1.合同签订生效后10天内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预付款。
2.合同所有产品完成,乙方货物到达甲方指定现场后,根据合同清单数量、规格、品牌,乙方按规定要求递交完整资料,安装、调试、至验收合格,甲方支付至本合同结算总价的95% 。
4.产品运营满12个月无任何质量问题10 日内无息支付剩余的5%质保金(违约扣除除外)。
5.所有款项支付前,乙方应先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甲方审核后方可支付;
6.合同价格不因环境、时间的变化而变化。
第八条 产品定购、加工及货物验收
1.乙方根据合同条款约定,按照采购清单要求采购需要的材料。
2.对与采购清单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甲方有权视情对合同约定的产品、设备作相应增、减调整的,则乙方应无条件响应,费用按实结算。
4.甲方将对合同货物进程全过程监制,甲方可随时抽查。尽管如此,乙方所交付货物如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5. 所提供的货物在生产制作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消防、环保、行业质量标准执行。
6. 乙方在产品验收及移交完成前其提供的货物若有遗失或损(伤)坏,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同时,乙方应立即补足或更换全新同规格产品。
7. 若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导致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及时予以处理,直至验收合格,期间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负担,甲方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8.验收标准按合同第二条执行。
第九条 技术服务
1.乙方应提供产品样本说明、合格证、测试报告及有关技术资料。
2.乙方负责所供货物的制作、运输、搬运、安装并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完成。
3.所有乙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安全规范要求。如需递交国家行政职能部门申报检测、检验的,由乙方按规定自行送检,费用自理。如需委托甲方报检且甲方同意协助的,则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全额承付。
第十条 售后服务
1. 乙方应对所提供的产品免费组织培训和操作使用说明,直到甲方人员可以正常操作使用。
2、投标人须对合同中规定的材料设备提供至少12个月的质保期及免费维修和保养,时间从验收通过、买方接受并使用之日算起。
3、质保期内的工作应包括对所有常规检查、调整和润滑。维保期内,设备运转期间乙方每二个月对系统进行一次总体检测,每年对系统进行一次复调,维保期后为甲方提供一套完整的运行记录。
4、质保期内乙方须自行付费,负责修理和替换任何由于设备自身的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及故障。
第十一条 合同修改
1.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对合同内容提出修改,均应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并达成由双方签署的合同修改书。
2.除非甲方对货物的型号、规格和涉及价格因素的技术参数和配套件提出修改,乙方不得对合同价格提出修改要求。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产品质量责任
(1)在产品质量保证期内,凡货物在送货检验过程中发现的货物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直至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乙方承担调换、退货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2)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保证在24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货物质量问题。
(3)由于乙方保管不妥或不当造成货物遗失或损坏,由责任方负责。但乙方保证及时给予补齐或修复。
2.违约赔偿
除不可抗力外,如乙方发生不能按期交货或提供服务,甲方发生中途退货等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按下列规定支付违约金。
(1)逾期交货
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一向甲方赔偿违约金,违约金将从乙方的货款中扣除。若延迟超过30天及以上的或者因质量问题被甲方拒收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按上述标准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外,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延期交货和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退货且无需赔偿者不在此例。
3.对现场建筑成品的保护
乙方有义务对所有建筑装饰面予以保护,如若因乙方原因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人生和财产安全及损失的,则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违约终止合同
1.甲方在乙方存在如下违约情况下,有权考虑并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或部分货物;
(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或承诺的其他义务。
2. 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部分。
3. 在甲方提出终止部分合同的情况下,并不解除乙方按第十条第1款规定对已交部分货物应负的产品质量责任。
第十四条 纠纷处理
凡有关合同或执行合同中发生的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妥善解决。如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第十六条 本合同生效及其他
1. 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杭州祈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乙方: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附件一:
项目报价函
报价日期:2020年 月 日
报价单位(盖章) | |
报价 | 大写: 整 |
小写:¥ 元 | |
费用计算公式 | |
工期 | |
质量保证及 服务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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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 |
其他需要说明 或承诺的事项 |
附件二:报价清单
附件三:
报价人基本情况表
报价人全称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联系地址 | 邮箱 | ||
营业执照编号 | 成立日期 | 年 月 日 | |
酒店业绩 |